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近期,泰山区开展了第十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经个人申报,专家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研究,拟确定69个项目入选泰山区第十一批区级非遗保护名录。现将第十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从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5月9日结束。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书面形式向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非遗科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署联系人姓名、职务、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538—5362558
通讯地址:泰安市唐王街111号泰山文化大厦712房间
邮政编码:271000
附:第十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
泰安市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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